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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22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慈安路保障性安居工程全过程监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NGS-GC-GK-****** |
开标时间 |
2021年3月3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淮北市相山区孟山中路 9 号金悦华庭 B1101 室 投标报价:0.82% 工期(服务期): 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 1825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89.64分 |
项目负责人:胡军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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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 企业业绩:1、新桥机场后勤基地(航空新城)工程监理 2、蒙城县森林公园东区建设工程监理 企业奖项:荣获2016-2017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称号 项目负责人业绩:官亭镇 312 国道拓宽改造安置点 C 区工程监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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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合肥丰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阜阳北路西侧 1 幢 投标报价:0.78% 工期(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 1825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88.06 |
项目负责人:钟大勇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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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企业业绩:1、临庐现代产业园南园安置区施工监理项目 2、阜阳市滨河花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企业奖项:荣获2016-2017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称号 项目负责人业绩:临泉县棚户区改造五期建设项目(孔李苑城中村安置区)监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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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 3 幢 17002、17003、17004 号 投标报价:0.92% 工期(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 1825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85.99分 |
项目负责人:吴国华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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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 企业业绩:1、宁国富华国际社区二期一工程监理 2、全椒县时代花园三期工程监理 企业奖项:荣获2016-2017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称号 项目负责人业绩: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监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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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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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2、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8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