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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杏花办公区一楼维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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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包河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3日 10:0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倪小慧、刘剑、杨火利 | ||
总成交金额 | ¥139.42368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先生(商务部分),刘先生(技术部分) | ||
项目联系电话 |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先生******(商务部分),刘先生******(技术部分)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佩伦******、王思棋******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杏花办公区一楼维修改造项目(定稿******).pdf | ||
附件2 | 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一、项目编号:ZF2021-14-0004(招标文件编号:ZF2021-14-000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杏花办公区一楼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三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中段3112号
中标(成交)金额:13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安徽三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杏花办公区一楼维修改造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胡莹 | 皖******121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小慧、刘剑、杨火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90%计取,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商务部分),刘先生******(技术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钱佩伦******、王思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商务部分),刘先生(技术部分)
电 话: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