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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工程招标> 保障房 信息详情
舒城县开评标信息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开评标信息
安徽六安
开标情况
保障房
发布时间:202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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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34******45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4******9XQ-******-000041-4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舒城县花桥路与万佛路交叉口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1-28 17:32:46 浏览次数 0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
项目法人 舒城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址 舒城县花桥路与万佛路交叉口
文号 无此项目文号 立项批文名称 舒发改投资(2012)171号
项目审批单位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统一代码 此项目无投资统一代码信息 代理机构 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建立时间 2021-01-21 00:00:00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34******45001
招标内容与范围
及招标方案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PPP项目 建立时间 2021-01-28 17:35:19
监督部门名称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部门编号 1234******584
审核部门名称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审核部门编号 1234******584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估算价(万元)
1 E34******45001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 27366.66
2 E34******45002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二标段 29619.35
项目编号 E34******45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4******9XQ-******-000041-4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舒城县花桥路与万佛路交叉口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2-04 16:33:56 浏览次数 0
公告公示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450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花桥路与万佛路交叉口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梅河西路与万佛路交口相约河畔12#楼九楼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22000m2,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165243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6757m2(含单体地下室),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
本项目为一标段,主要包括A4#-A5#、A7#-10#、A13#-A19#、1#地下车库、幼儿园、配电房、A区相应红线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及附属配套(包括土方、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弱电管道预埋、小区配电、小区供水等所有工程内容),共计建筑面积约104800m2,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一标段项目控制价为******2.01元(其中含暂列金1200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十、计划工期:一标段为1000个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截止开标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上述资格条件。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
(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
ƒ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因安全生产方面原因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4、是否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家。

十二、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鉴于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建设体量较大,急需回迁安置,根据本工程建设地点分布,将本工程划分成2个标段,投标企业可以自行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先评一标段、后评二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前面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面二标段的评审。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2月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2月25日9时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备注: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委托代理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ƒ委托代理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疫情防控情况证明原件。
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50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2%,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4月1日17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工程所在地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若中标人无法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供履约担保函,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履约担保函办理完成后可与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进行置换。中标人无特殊原因不得以银行办理时限等理由既不按时提供履约担保函也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原则上除因投诉等特殊情况,招标人不再提供履约担保函相关延期说明。中标人须在投标时充分考虑中标后履约保证形式的执行,如因履约保证无法缴纳或提供,造成的包括直至取消中标资格在内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履约保证金管理按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关于修订处属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舒重[2020]4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1年2月25日9时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含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的链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若评标委员会需辨别真假,或需交招标人保存作为定标考察核实依据的,前述资料原件必须现场提交,未提交的将按不得分(涉及评分项的)或无效投标处理(涉及资格审查的)。
9、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10、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登记备案。
1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3、本项目室外供配电系统包含该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费、各类检测费、各类手续办理费、终身运行维护费、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等所有费用。结算时除小区建设规模变化造成建筑面积变化外一律不得调整该部分价款。中标人中标后应于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内完成本地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即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舒城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供电公司)供电方案审批手续,县供电公司确认后,方可签订电力专业施工合同,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中标后若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条件,则可自行实施勘察、设计。中标人如不符合相应条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并报送县供电公司技术审查,对审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中标人须无条件并积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县供电公司技术审查要求,方可投入施工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供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服从工程相关主体和县供电公司的质量监督,主材和供电设备必须经工程相关主体和县供电公司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供电工程中间付款时必须有工程相关主体和县供电公司的验收合格证明方可付款。
工程完工后,室外供配电系统须经工程相关主体和县供电公司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中标人需在小区移交前一个月内与供电公司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并提供相关移交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每延期移交一天,罚款5000元/天),并由中标人跟县供电公司签订终身运行维护协议。若在规定时间内逾期未与县供电公司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则中标人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永久维护协议并承诺永久维护(永久维护标准参照县供电公司要求执行),缴纳终身运行维护费保证金(终身运行维护费保证金标准参照县供电公司要求执行),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4、本项目室外供水工程包含该部分的小区临时施工用水、市政管网碰头点至住户计量水表(含)范围内室外供水管道、消防供水管道、高层供水加压管道、各类水表、闸阀、远程控制系统和相关配件的建设费用(含生活泵房内与二次供水设备联接管道,不含二次供水设备),以及后期运营维护费用。中标人中标后应于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内完成本地供水部门(即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方案审批手续,县自来水公司确认后,方可签订供水专业施工合同,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中标后若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条件,则可自行实施勘察、设计。中标人如不符合相应条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报送县自来水公司进行技术审查,对审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中标人须无条件并积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县自来水公司技术审查要求,方可投入施工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供水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服从工程相关主体和县自来水公司的质量监督,主材和供水设备必须经工程相关主体和县自来水公司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供水工程中间付款时必须有工程相关主体和县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合格证明方可付款。
工程完工后,室外供水工程须经工程相关主体和县自来水公司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中标人需在小区移交前一个月内与自来水公司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并提供相关移交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每延期移交一天,罚款5000元/天),并由中标人跟县自来水公司签订终身运行维护协议。若在规定时间内逾期未与县自来水公司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则中标人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永久维护协议并承诺永久维护(永久维护标准参照县自来水公司要求执行),缴纳终身运行维护费保证金(终身运行维护费保证金标准参照县自来水公司要求执行),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5、中标人实际施工采购的电梯制造商须具备B级及以上乘客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且须将相关证书原件交由建设单位查验。在实际施工时选用的材料、设备品牌、产品规格,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使用且承诺由制造商直接负责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16、鉴于本工程的紧迫性,对延期在合同工期20%以内的,按照2000元/天处罚;对超过20%的,超出部分按照4000元/天处罚,同时在竣工验收时暂扣5%工程进度款(即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75%工程款)。其余处罚措施按照招标人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执行。
为体现奖惩对等原则,在保证质量和安全前提下,中标人通过合理施工组织,对工期提前在合同工期20%以内的,按照2000元/天奖励;对提前超过20%的,超出部分按照4000元/天奖励,同时在竣工验收时增加5%工程进度款(即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85%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若有)按照实际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时间退付完毕。中标人为提前工期所支付的赶工费包含在报价之中,并须组织赶工措施技术方案专家论证会并严格按照论证意见实施。
17、招标人:舒城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附件: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pdf

项目编号 E34******45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4******9XQ-******-000041-4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舒城县花桥路与万佛路交叉口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2-04 16:37:35 浏览次数 0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下载(只支持电子招投标文件下载)
1 E34******45001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 点击下载

温馨提示:电子招投标文件需要专用软件工具打开,请 点击此处下载专用软件工具。

附件:

工程量清单.pdf

附件:

[E34******45001]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LAZF

附件: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18lazb

附件:

招标文件.pdf

项目编号 E34******45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4******9XQ-******-000041-4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舒城县花桥路与万佛路交叉口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2-09 17:48:46 浏览次数 0
公告公示信息

关于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投标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感谢潜在投标人对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招标编号:E34******45001)的关注,现对本项目的投标疑问回复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2页招标项目注意事项中“八、参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在同一开标时间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不得拟派同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参与投标。”,因本项目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请问参加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不同标段的投标,是否可拟派同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

答:可以。

疑问2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 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请问是否可以在投标阶段仅承诺中标后现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人数情况,待签订施工合同前再确定具体人员?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34.2.1技术标评审 ” 条款之“(2)项目班子配备(每个标段)”中内容:“3、中标后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本项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各岗位人员数量和具体人员,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要求与项目经理一致,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评标时不再评审。”

疑问3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前附表中第37条“评标注意事项”中要求 “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 若评标委员会需辨别真假,或需交招标人保存作为定标考察核实依据的,前述资料原件必须现场提交,未提交的将按不得分( ( 涉及评分项的)或无效投标处理(涉及资格审查的)。” 但在第51条“本项目评标时需要提供的备查原件”中写明“无”。请问应该以哪个为准,是否需要带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前附表中的第51条仅约定的是本工程评标时需要提供的备查原件无需提供。但本工程开标环节需要查验的相关原件须按招标公告备注第2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六)开标”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疑问4本项目使用投标人CA锁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后是否就算报名成功,是否需要缴纳报名费或者其他操作?

答:本工程投标无报名缴费环节,潜在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备注第6条等要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

疑问5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图纸时解压时发现存在系统错误,解压完成后在“图纸等相关资料”中,第一个文件夹“1招标用图纸及审图、地勘”中文件大小为0kb,第二个文件夹“2图纸疑问及补图”中仅“补图”中有“永丰道路交通平面图、永丰五期电梯汇总(复核)、永丰五期景观给水喷灌图、住宅”等文件,未见建筑、结构等图纸,请问图纸是否提供不全?

答:本工程“图纸等相关资料”提供齐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下载66个图纸压缩包后全部选择统一解压即可。本工程“图纸等相关资料”电子文件较大,为便于潜在投标人下载,潜在投标人也可通过如下链接下载:

 ****** (提取码: 8dz4

疑问6请明确是否全部设备材料均为乙供?如否,请明确哪些设备材料甲供。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7P3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46条第五项要求:

 

 

 

 

 

 


我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因联合体成员方的企业基本资料及联合体协议书无法录入联合体牵头方(我公司)市场主体信息库中进行勾选,只能以扫描件形式编入投标文件,

请问:联合体成员方的企业基本资料及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以扫描件形式编入投标文件?

答: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企业基本资料须录入各方的市场主体信息库中。联合体成员方的企业基本资料及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可以扫描件形式编入投标文件中。

疑问8招标文件P42要求:以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各成员单位电子签章。

 

 

 

 

 

 


而招标文件P239技术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要求: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如图:

 

 

 

 

 

 

 


请问:是否可以按要求填写,两家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无需成员单位再加盖电子签章,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签章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然后再按要求加盖联合体各方的相关电子签章。

 

疑问9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结构高级工程师是否为相适应专业?

答: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符合本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

 

特此通知!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29

附件: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pdf

项目编号 E34******45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4******9XQ-******-000041-4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舒城县花桥路与万佛路交叉口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2-24 00:00:00 浏览次数 0
评标委员会组建信息
标段编号 E34******45001E34******45002 标段名称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评标时间 2021-02-25 10:30:00 评标评审专家 4人
评标专家专业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建筑 招标人评标评审代表 1人
项目法人 舒城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评审委员会 5 人
项目编号 E34******45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4******9XQ-******-000041-4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舒城县花桥路与万佛路交叉口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2-25 23:02:11 浏览次数 0
标段(包)项目信息
标段(包)编号 E34******45001
E34******45002
标段(包)名称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二标段
招标人 舒城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记录信息
开标地点 舒城-开标1室
开标时间 2021/2/25 9:00:00
投标人信息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万元)
1 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5232.066063
2 安徽万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456.508029
3 舒城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4959.324743
4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73.433949
5 芜湖市羊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086.432374
6 安徽恒基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5032.28134
7 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25778.314765
8 安徽省瀚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4108.908311
9 桐城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26174.232388
10 安徽圣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841.574781
11 安徽翔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099.982372
12 安徽益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014.708445
13 安徽明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 安徽建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843.451412
15 安徽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341.791641
16 安徽华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4865.124773
17 安徽华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4711.219526
18 安徽绿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071.588274
19 安徽大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229.275007
20 安徽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226.658372
21 安徽朋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4174.325003
22 阜阳市顺达路桥有限公司 23970.225017
23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655.309937
24 安徽长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4697.658101
25 安徽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6177.432883
26 安徽建凯建设有限公司 24106.2917
27 安徽仁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8 安徽四季春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5944.838273
29 安徽亿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197.875021
30 安徽飞宇时代建设有限公司 25996.384861
31 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095.824216
32 安徽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931.02471
33 安徽凤宇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948.876643
34 芜湖子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5 安徽省中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954.091407
36 安徽铸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169.09167
37 铜陵建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4443.841592
38 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 宣城市龙鸣建筑有限公司 24142.925073
40 安徽鹏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527.5748
41 安徽舒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099.054678
42 成都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404.46788
43 安徽省天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811.51613
44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45 安徽卓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6 安徽驰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276.374947
47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5309.95832
48 安徽省金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4587.758206
49 安徽兴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6109.835552
50 深圳市华晟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544.037846
51 合肥市亚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038.2584
52 安徽华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344.408251
53 安徽中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906.67478
评标信息
评标开始时间 2021-02-25 09:00:00 评标结束时间 2021-02-25 20:11:57
评标地点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1室
推荐排名第一单位 安徽建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推荐排名第二单位 安徽圣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推荐排名第三单位 安徽华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E34******45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4******9XQ-******-000041-4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舒城县花桥路与万佛路交叉口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2-26 10:16:24 浏览次数 0
公告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

项目编号

E34******45

标段名称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

标段编号

E34******45001

招标人

舒城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

联系方式:******

项目控制价

贰亿柒仟叁佰陆拾陆万陆仟伍佰柒拾贰元零壹分

¥******2.01元,其中含暂列金120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1225

计划工期

100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资格评审未通过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安徽建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龙津大道30

投标价(元)

大写:贰亿肆仟捌佰肆拾叁万肆仟伍佰壹拾肆元壹角贰分

(:******4.12元,其中含暂列金1200万元)

节约率(%

9.64%

质量标准

合格。小区2个标段均须整体取得“六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且小区中单体规模达到创建要求的楼栋必须创“皋城杯”。同时其他楼栋的工程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申报“皋城杯”楼栋的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王海波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造师

******6

项目技术负责人

束传武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安徽圣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安徽鑫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经四路(联合体成员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南港镇南港滨河苑小区)

投标价(元)

大写:贰亿肆仟捌佰肆拾壹万伍仟柒佰肆拾柒元捌角壹分

(:******7.81元,其中含暂列金1200万元)

质量标准

合格。小区2个标段均须整体取得“六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且小区中单体规模达到创建要求的楼栋必须创“皋城杯”。同时其他楼栋的工程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申报“皋城杯”楼栋的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张琼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造师

******3

项目技术负责人

叶亚民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安徽华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安徽天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东城路163号(联合体成员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千人桥镇兴桥街道)

投标价(元)

大写:贰亿肆仟捌佰陆拾伍万壹仟贰佰肆拾柒元柒角叁分

(:******7.73元,其中含暂列金1200万元)

质量标准

合格。小区2个标段均须整体取得“六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且小区中单体规模达到创建要求的楼栋必须创“皋城杯”。同时其他楼栋的工程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申报“皋城杯”楼栋的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胡家荣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造师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张春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公示时间

202131日至202133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
异议受理人:舒城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许工
联系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

 

附件: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pdf

附件:

一标段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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