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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HA-2021NL-JC1、HA-2021NL-JC2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现对淮安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HA-2021NL-JC1、HA-2021NL-JC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1年淮安市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约151公里、危桥改造项目约57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约805公里,拟按照要求对本年度及部分县区提前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其中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危桥改造项目和撤渡建桥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按照省厅相关要求进行抽检。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淮安市域范围内,2021年度淮安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根据相关要求开展跟踪监测以及定期考核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业资料检查,材料检测,以及外业检测(外业实体质量、安全、工程进度和计划完成情况)等相关试验检测任务,并编制检查情况报告(检查情况分析报告及检查考核通报)。
2.3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即HA-2021NL-JC1、HA-2021NL-JC2标段。
HA-2021NL-JC1标段:包括洪泽区、淮安区、淮阴区和清江浦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其中道路里程79.328公里;桥梁25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8公里。
HA-2021NL-JC2标段:包括涟水县、金湖县和盱眙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其中道路里程71.108公里;桥梁32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97公里。
2.4 本项目试验检测服务期约6个月(2021年7月-2021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独立承接过以下业绩(需同时满足,可为同一个业绩):
a.一个公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单项合同总里程不少于40km的公路工程或单项检测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或中间检测或验收工作服务试验检测项目;
b.一个含有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中间检测或验收工作服务试验检测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2)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2)2016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检测项目(类似检测项目指公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单项合同总里程不少于40km的公路工程或单项检测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或中间检测或验收工作服务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共有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一个标段。
3.8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9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标段(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75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8002)、******
传 真:******
电子邮箱:******
8. 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1年6月24日12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14时0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4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通过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账号发出招标公告,招标人名称为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1年6月24日